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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小心四“黑手”
2008-08-25 19:21:21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   据了解,一些违法小中介公司及“房虫”为促使买卖双方交易,针对今年国家出台二手房交易税等政策伸出了逃税“黑手”,加大了购房风险。该经纪公司出主意,让李娜与卖家见面商谈后,先到公证处公证转让房子,同时双方约定房子满5年期限后再去办理过户转让手续。

  记者从11月底至今开展的房产交易调查中发现,不仅房产证代办等业务仍非法存在,首府二手房交易还存在相当数量的虚假合同、先公证后卖房、“以租待售”等不规范行为。

  据了解,一些违法小中介公司及“房虫”为促使买卖双方交易,针对今年国家出台二手房交易税等政策伸出了逃税“黑手”,加大了购房风险。

  12月8日至9日,记者走访了首府置业顾问及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对当前市场上出现的4种“黑手”一一剖析,为首府消费者作出风险提示。

  “黑手”1

  先公证买房后过户

  李娜在华凌某经纪公司选到一套79平方米的二手房,很满意,但这房子办理房产证只有3年多时间,李娜要买这房就将交营业税,为此很犹豫。

  该经纪公司出主意,让李娜与卖家见面商谈后,先到公证处公证转让房子,同时双方约定房子满5年期限后再去办理过户转让手续。

  风险提示

  “李娜与卖主通过公证方式达成交易,当前所花的费用与全额征收营业税相比,确实花费很少,但风险极大。”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分析指出。对李娜来说,在与卖方过户交易后,一旦发生卖方私自将房屋卖给其他第三方,该房产权就会发生变化;而如果卖方因为自身资金问题将房产去抵押贷款,一旦还款困难银行收房,李娜也将无法取得该房产权。

  “黑手”2

  签合同先租后卖

  买卖双方签合同先租房后卖房,是今年营业税政策出台实施后,首府二手房市场交易行为常见的一种“逃税”方法,一般称为“以租待售”。“以租待售”就是针对5年内转让房屋要全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费的政策,一些经纪公司让卖方、买方达成约定,买方对实际要购买的房子先以租赁方式入住,5年期限到后双方再按约定价格交易过户以逃税。这期间买方交纳租金抵扣房款。

  风险提示

  “以租待售”因为合同存在时间较长,买卖双方都有可能毁约,而且这期间还存在政策变化的风险,一旦发生变化,买卖双方都将得不偿失。新疆奥立经纪公司置业顾问白元喜分析指出,“以租待售”与先公证买房后过户方法一样,买方会承担很大风险,极可能得不偿失。

  “黑手”3

  假借赠真卖房

  “既然你们俩有亲戚关系,相互又那么熟悉,就完全可以赠与买房不用交纳相关税费呀!这多好!我帮你们联系办妥此事……”在铁路局某经纪公司经纪人范勇(实为房虫)的劝说下,为了逃避纳税,四建家属院的于华将自家要卖的房子“赠与”远房表妹小月。

  风险提示

  “从长远来说,任何逃税交易手段都存在一定风险性。亲戚间赠与或是买卖双方没有亲戚关系却伪造有关系赠与房屋,存在很大风险,买方日后过户办证很可能遇到麻烦。”乌鲁木齐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红军这样说。

  “黑手”4

  签订虚假合同

  “这套房子如果按实际成交价18万元上报,要交很多税,不如你们双方除了正式合同外,再另外签一份合同,售价定为13万元……”在经纪人朱峡“推心置腹”的说服下,买房人肖刚与卖房人高大妈高高兴兴地签了虚假合同,达成买卖协议。

  风险提示

  据记者了解,当前“真假”两份合同并存现象并不少见,一些非法中介公司让买卖双方在签订真实合同之外,另外再签一份假合同,有些人为省钱少缴税,听从中介签订假合同,一旦发现就会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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