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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将于近期开始实施
2008-08-25 17:41:35  作者:  来源:经济视点报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   《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近期实施。据了解,由于资格审查部门由以前房管部门一家,变成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房管部门3家,审批时间比以前的办法规定中延长一个半月左右。

  《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近期实施。与老的廉租房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在把受益人群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范围后,在常住人口的户口鉴别上提高了门槛。

  新办法规定,受益人群除了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收入家庭外,低收入家庭也纳入其中予以保障。不过,在受益人群的户口限制上提高了门槛。

  据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规定,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同时,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领取《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不用到区廉租办提出申请。

  据了解,由于资格审查部门由以前房管部门一家,变成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房管部门3家,审批时间比以前的办法规定中延长一个半月左右。

  新办法进一步规定,如果申请者有下列3种违规行为之一的,要退出廉租房保障范围:廉租房保障对象如果出现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3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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